每种堆高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在堆高车标准载荷中心距以内的,堆高车门架垂直、起升到堆高车标准起升高度时所能起升的货物质量。因此,用户在选择堆高车吨位时,应根据装卸货物的重心与堆高车标准载荷重心的大小进行比较,如货物重心等于或小于堆高车标准载荷中心距,则所选堆高车额定起重量等于或约大于货物重量即可,如果货物重心大于堆高车标准载荷中心距,则应根据堆高车样本提供的堆高车载荷曲线图来确定选购堆高车的吨位。
一般堆高车标准起升高度时3m,为了满足用户不同起升高度的需要,主要生产企业均为用户设计起升高度3-6m的系列门架。为了保证堆高车的稳定性,在起升高度超过3m时,起升量相应降低,用户可根据堆高车起升高度载荷曲线或样本上对应不同起升高度所表明的起重量进行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