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在叉车标准载荷中心距以内,叉车门架垂直、起升到叉车标准起升高度时所能起升的货物重量。因此,用户在选择叉车吨位时,应根据装卸货物的重心与叉车标准载荷重心的大小进行比较,如货物重心等于或小于叉车标准载荷中心距,则所选叉车额定起重量等于或约大于货物重量即可,如果货物重心大于叉车标准载荷中心距,则应根据叉车样本提供的叉车载荷曲线图来确定选购叉车的吨位。
一般来讲叉车标准起升高度是3m,为了满足用户不同起升高度的需要,主要生产企业均为用户设计起升高度3-6m的系列门架。为了保证叉车的稳定性,在起升高度超过3m时,起升质量相对降低,用户可降低叉车起升高度载荷曲线或叉车样本上对应不同起升高度标明的起升重量进行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