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维修定额可分为预防性维修制,保养、修理定额,叉车修理计划三个部分。
一、 预防性维修制。预防性维修制是有效地运用叉车的基础。这种维修制度是由一些相互系的章程和规范组成。它所规定的保养和修理,是有计划进行的,是在叉车还能够防止意外故障的时候,就进行的修理工作。如果是当叉车发生故障或性能降低到合格水平以下时,所进行的非计划性修理(称为事后修理或故障修理),那么往往可能有技术所致的频繁的意外故障,这将导致长时间的停机,给生产造成较大的损失,也会给修理工作增加额外的困难和费用消耗。因此事后修理和事后保养的方法现不能采用。每班的日常保养,于班前由该班操作工人进行,其基本任务是:整机或每个部件的外部检查,以保证该班工作期间不发生故障。加注燃料和润滑材料以及电解液、冷却水和制动液等。做好了日常保养,就基本能满足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预防性维修制还根据作业量和运行时间的不同,规定了两种定期保养:一级保养(一保)和二级保养(二保)。定期保养的目的是:在两次相邻的定期保养之间,保持额定工作能力状态。修理是清除操作过程中由于零件表面磨损、零件变形、配合破坏等原因所致故障的全部技术过程。根据工作量可分项修和大修。项修是根据叉车的实际技术状态,确保工作能力所进行的针对性修理。项修进行更换与恢复个别配件,并进行调整。大修是修复机件的损伤和恢复其额定工作能力。大修进行更换或修复主要件在内的任何一个部件,并进行其调整,以修复机件的损伤和恢复其使用寿命。
二、 按叉车保养与维修之间的持续工作时间确定定额,及时地执行预防性维修制度的全部预防措施(即日常保养、一保、二保、项修和大修)。叉车只有在进行过规定的保养和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在制定预防性维修定额时,必须注意到叉车使用的频繁程度。因为由于叉车作业量不同,呈现轻重不等的损耗,损耗的修复关系着不同预防工作量,所以保养和修理间隔时间,应该保障特别是年作业量高的叉车处于额定工作能力状态。叉车保养与修理间隔时间表如下:
名称: | 保养 | 保养 | 维修 | 维修 | ||
一级保养 | 二级保养 | 项修 | 大修 | |||
天 | 天 | 月 | (kt) | 年 | (kt) | |
蓄电池(电瓶)叉车 | 15 | 90 | 9 | 15 | 3 | 60 |
内燃叉车 | 15 | 90 | 9 | 36 | 3 | 140 |
叉车在保养之间的工作持续时间(保养期)的特点和作业强度无关,完成一定的作业量(>kt)或经过一定的运行时间(月或年)后,叉车即进行项修和大修。叉车保养与修理的时间定额见下表。
名称 | 保养 | 修理 | ||
一级保养 | 二级保养 | 项修 | 大修 | |
蓄电池(电瓶)叉车 | 3 | 8 | 32 | 112 |
内燃叉车 | 3 | 16 | 32 | 128 |